7月12日消息,近期,華為再次發(fā)起商標維權,向商家索賠50萬元。
天眼查法律訴訟信息顯示,近日,北京市西城區(qū)人民法院向被告劉某、信陽彩韻廣告有限公司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及開庭傳票等,涉及華為技術有限公司與上述被告等相關商標權糾紛一案。
華為公司請求判令兩被告立即停止對原告“HUAWEI”商標專用權的侵害,判令被告一賠償原告經(jīng)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50萬元。該案定于舉證期滿后第1日開庭審理。
此次訴訟并非華為公司首次就商標權糾紛提起訴訟。6月4日,天眼查App顯示,近日,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向高某、李某公告送達華為技術有限公司與其相關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起訴狀副本及開庭傳票。
公告顯示,華為公司請求法院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對原告“華為”商標專用權的侵害行為、立即停止容易引起誤認為原告商品或者與原告存在特定聯(lián)系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判令高某、李某賠償原告經(jīng)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75萬元。法院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第一日開庭審理此案。